澎管處劃設「非動力水域遊憩活動」限制範圍 維護泳客安全

澎湖馬公市觀音亭沙紋一景,遠方為西灜虹橋。(圖:澎管處提供)
澎湖馬公市觀音亭沙紋一景,遠方為西灜虹橋。(圖:澎管處提供)

▲澎湖馬公市觀音亭沙紋一景,遠方為西灜虹橋。(圖:澎管處提供)

觀光署澎管處指出,澎湖縣馬公市觀音亭親水遊憩區海域,向來是愛好游泳及親子戲水遊憩海域之一,近來遇有動力式衝浪板進入園區水域高速衝浪,考量開放性水域遊憩安全,為避免動力式水域遊憩活動與泳客戲水民眾發生碰撞危險,經澎管處邀集澎湖縣政府、專家及學者研商,公告以西灜虹橋為界,劃設「非動力水域遊憩活動」限制範圍。

另外,山水漁港東堤外側海域為澎管處近年會同澎湖縣水產種苗繁殖場、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寶雅國際公司及當地業者共同復育珊瑚礁海域,期以珊瑚礁種苗種植在魚礁上,作為復育珊瑚礁棲地,並以打造山水東堤海域成為一個以太極意象為骨架主題的生態礁園區,期許由業者吸引潛水客前去參與珊瑚礁復育活動,建構海洋生態旅遊之示範,經澎管處廣泛蒐集各界意見,未有其他不同意見,公告每年四月至十月期間,該水域限制僅供游泳及潛水活動,潛水作業船隻上開限制期間內,於每日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出、航行或停留於限制活動範圍。違反公告者,皆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澎管處籲請澎湖地區旅行社、旅遊、水域遊憩經營等相關業者,提醒帶客時應提高警覺,遵守禁止及限制事項規定,以免發生危險。相關公告以及活動禁止、限制、注意事項等,請參閱澎管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