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意外後 公路總局驗20輛同型車 6成不合格
國道2號火燒車意外後,公路總局立即對與事故車輛同型之其餘20輛遊覽車,要求業者進行相關安檢後,於26日前至公路監理機關實施臨時檢驗,結果竟有12輛不合格!公路總局要求,不合格車輛要於1個月內複檢。
公路總局表示,20輛與事故車輛同型之遊覽車皆為森勇車體打造,意外發生後隨即要求車輛所屬業者先自行會同原廠技師完成電系安全檢查作業,並至公路監理機關實施臨時檢驗。
公路總局指出,這20輛遊覽車中,其中竟有12輛不合格,包括玫瑰石通運的2輛同型遊覽車在內,不合格車輛中有9輛,經檢查確認電系配備規格與原廠底盤配備不同,主要為電路保險絲規格不符及電瓶有外接不明電源線之情形,將要求停止出車營運至完成改正經覆驗合格為止。
至於其他3輛,則分別為燈光或椅背護板不符規定,需要完成改正後再實施複驗;不合格之12輛遊覽車,依規定需於1個月內完成改正至公路監理機關實施覆驗。
公路總局也說明,檢驗員皆詳細查驗安全門是否能徒手由內外開啟,安全門上之暗鎖也均拆除或剪除。
公路總局也表示,為釐清車體設備規格不符的責任歸屬,交通部將函請審驗機構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於監理機關實施檢驗前同步完成拍照紀錄該等車輛設備規格情形攜回查核比對,後續相關涉及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規格確認事宜,將另由審驗機構查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