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保法上路2年 職業病鑑定效率提升逾4成

職業病認定已曠日廢時,若有爭議,還要進入職業病鑑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14日)指出,災保法上路兩年,職業病鑑定制度優化,鑑定時程已較之前400多天、縮減至200多天,整體鑑定效率大幅提升40%以上。

勞動部職安署指出,在職業病認定方面,統計111年至112年底,由專責醫院所開立的職業病診斷書,通過勞工保險局職業病核定比率高達93.1%,且開立的職業病診斷已占勞保局職業病給付比率約72%。

不過,這也代表也6.9%的比例未通過勞保局認定,就會進入職業病鑑定階段,職安署職災勞工保護組組長林秋妙指出,勞動部已進行職業病鑑定制度的優化,包括明定受理條件、改為中央鑑定一級制、按疾病類型分組鑑定、簡化書面審查與開會程序,鑑定時程已較之前400多天、縮減至200多天,整體鑑定效率大幅提升40%以上。她說:『(原音)勞工去申請勞保給付被駁回,提出爭議,就可透過勞保局送到職安署鑑定;或是勞保局收到人民申請給付,說是職業病,但勞保局認定有困難,也可送到職安署鑑定。』

林秋妙也強調,勞動部已布建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與87家網絡醫院,就近提供勞工職業傷病診治及復工協助等服務。勞工如懷疑自身疾病為職業病時,可以檢具疾病診斷書、既往作業經歷、職業暴露史等資料,至各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網絡醫院尋求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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