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永久屋衍生問題 鍾佳濱促原民會立法解決

屏東縣府日前強制拆除永久屋大型違建,發生村民引火自焚憾事、也突顯出永久屋衍生的問題!在立委鍾佳濱的要求立法解決下,原民會同意三個月內提出「永久屋使用課題盤點及立法管理規劃」報告。

二○○九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地區,災後在屏東、高雄、台東、台南、嘉義、雲林、南投等地,共興建三千多戶的永久屋,其中,屏東有一千二百五十二戶,分別由慈濟、世界展望會、紅十字會與長老教會興建後,將房屋所有權無償移轉給災民使用。

莫拉克風災已屆滿十年,當年興建安置災民的永久屋也逐漸浮現各項問題,屏東就有核配戶欠債導致永久屋被法拍;民眾佔用國有地新建違建營業,被強制拆除;因空間不敷使用而原地擴建者更多。

鍾佳濱表示,永久屋是由民間捐款,民間團體興建後無償移轉所有權給核配戶,土地仍屬國家所有,核配戶只有土地使用權,形成房、地所有權人不同。依永久屋贈與契約約定,房子可以繼承,不能買賣;房子滅失,要自己花錢重蓋;只要房子還在,繼承人可繼續使用土地;核配戶成員之一回原居住地住,房子要繳回。

鍾佳濱強調,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已於二○一四年廢止,針對永久屋及其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不同人所衍生的使用課題,如重建、擴建、繼承或買賣等,原民會應積極參與並立法解決。(珍惜生命、請撥打一九九五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