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前進而戰─談國會改革與民主深化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主社會中,人民賦權予政治人物,與所獲得的權力相伴而生的是之於人民及國家的責任,以及對於行使權力的合理限制。立法院為最高立法機關,立委代表選民意志,除有議決法案、監督政府等職權,更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橋梁,不僅代表民意,更須以國家、社會的利益為基礎行使權力。倘若單面向地強化立法院職權,卻未限制行使範圍,所節制的並不只是行政權的空間,也會對公民社會的自由造成壓迫。

《經濟學人》公布的2023年民主指數報告,在全球167個國家中台灣排名第10,居亞洲之冠。然而,《經濟學人》稱2023年為「衝突世代」,民主指數全球平均5.23,是從2006年以來最低的成績,這種「民主倒退」的隱憂,提醒台灣更應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

推動國會改革,深化民主精神,是民進黨創黨以來的使命,也是台灣人共同追求的民主願景。5月22日是已故立委盧修一的83歲冥誕,在國會動盪之際,盧委員理性問政、不分黨派,只問公理的認真姿態─「正直、專業、清廉」的白鷺鷥精神,是吾人無盡懷念的國會典範。當年為廢除萬年國會與《刑法》100條,學者出身的盧委員也會搶占發言台、跳上桌大聲抗議,激烈的杯葛並非要博取鎂光燈,而是為了堅定推進民主而留下紀錄。

激烈的交鋒或許為媒體所愛,但審慎的議政與立法才是深化民主的不二法門。盧委員致力於推動憲政改造和國會改革,每次議事必定發言,深信「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問題,讓全民認識問題,而且從個案中凸顯問題,最後才能慢慢形成一些共識,才能尋求解決之道。」盧委員的理念與使命也為民進黨所承繼,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在蔡英文總統就職以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出「國會改革5加1法案」,依不須修法、須修法、須修憲做分類,排定處理順序與期程規畫。

像是建立國會頻道、公開播放議事、增加全景轉播等開放國會、審議透明化的改革,不須修法,因此得以快速改革;建立國會調查權與聽證權、廢除考試監察兩院、18歲公民權等案涉及修憲,則希冀朝野與社會凝聚更多共識後來推動。2020年立院也啟動修憲委員會,並在2022年提出18歲公民權的憲法修正案。縱使憲法修正案公投複決未能通過,然而朝野經歷公開、充分的討論後所提出高度共識的修憲草案,仍是實踐民主、遵守程序的改革範例。

秉持深化民主的精神,國會改革的初衷在於落實權責分立制衡、鞏固國會專業性,並提高公民意志的代表性,使國會能確實成為「人民的國會」、「開放的國會」及「專業的國會」。因此,改革應要超越黨派與立場,凝聚社會形成高度共識,對於民意所趨更要審慎待之,向人民負責。

此次國會改革及總統赴國會進行國情報告等議案,提出係以民主改革為目的,強化監督行政體系的效率與職能,更應落實民主社會以人民利益為先、國家利益先於政黨利益的精神。無論是多數忽略尊重少數,或是少數不甘服從多數,若未能充分溝通或急就章推行,皆會導致議事程序的混亂與衝突,並不斷堆疊社會成本,致使人民對國會產生不信任感。

改革路上必有險阻,經歷風雨的國會,更應團結一致、傾聽民意,在國家的基礎上朝著良善的方向前進。如同盧委員傳記書名《為前進而戰》,台灣國會改革不應只為了短時間的政治利益而鬥爭,而要為了國家邁向民主的長遠進程而一同奮戰。(作者為前海基會董事長、6屆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