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報考消防員身高差1.1公分 聲請釋憲

一名陳姓女子考上消防員後,前往南投受訓,卻在受訓期間複檢出身高未達160公分,不符合規定,被廢止受訓資格,她為此提出訴願、行政訴訟遭駁回,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上午開庭辯論,陳姓女子表示,當年是因為媽媽生病才想投入救人工作,沒想到因為身高無法實現。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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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憲法法庭,雖然還沒有結果,但對陳韻宣來說,仍然是一絲希望。

聲請人陳韻宣:「那個過程其實非常煎熬,就是你知道說這兩三週過後,你就沒有辦法再從事自己就是一生志向,就是心情上是非常錯愕的。」

坦言不能完成自己的消防員夢,真的很難過,當年母親生病,讓她想加入救援行列,卻因為身高沒辦法實現,其中報考資格,一般人是160公分,原住民則是155公分,她提出質疑。

聲請人陳韻宣:「因為進去我們大家都是受一樣的訓練,那就算種族不同,可是進去做一樣的訓練,我們出來的體能水準應該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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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學們一起救火、練習涉水救人,這些都是她當年在南投受訓過程,不只要筆試過關,這些所有的項目也得要通過,才能成為真正的消防員,卻在最後一個關卡,出現身高不符合規定。

陳韻宣2018年通過特考,隔年到受訓中心訓練,被認為身高不符合規定,要求她複檢,結果出爐,為158.9公分,差了1.1公分,被廢止受訓資格,她認為侵害到服公職的權利,覺得這項規定,違反平等和比例原則,從訴願、行政訴訟一路打到憲法法庭,但身高差異的原因有哪些。

中興醫院醫師姜冠宇:「坐姿坐得太久了,然後背部的肌肉其實也沒有訓練的很發達,所以可能會有圓背型的駝背這樣子,所以駝背的姿勢之下,可能身高還會再比之前測量的,還會略為縮短一點點,不過這個大概都是在1公分左右的一個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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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疑規定不符合憲法,內政部及考選部則主張,規定是因應警消人員,在勤務和設備上的實際需要,從而制定身高限制,具有正當性,雖然憲法法庭的結果還沒出爐,但對陳韻宣來說,爭的是一口氣,更希望能讓有熱忱、熱血的人工作,成為消防員的夢想,現在只能放在心中,但想救人的心和行動,她永遠都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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