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35年前舊案約談侯友宜 監委出聲了:不可能政治追殺

監委高涌誠與林郁容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闖關回台遭驅逐出境案」,24日將約談新北市長侯友宜,監委今回應強調「沒有政治考量」,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蔡雯如攝)
監委高涌誠與林郁容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闖關回台遭驅逐出境案」,24日將約談新北市長侯友宜,監委今回應強調「沒有政治考量」,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蔡雯如攝)

監委高涌誠與林郁容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闖關回台遭驅逐出境案」,24日將約談新北市長侯友宜,藍委轟是政治追殺。監委今發稿強調「沒有政治考量」,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

監委高涌誠、林郁容提出五點澄清,第一、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是旅居國外人民之返鄉權,縱在威權時期亦不能以國安為由而加以限制,此經大法官釋字558號解釋在案,亦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當然。

另外,本院接受人民陳情,針對1989年世台會相關幹部回台卻遭政府強制驅逐出境一事之政策決定與執法過程有無違失進行調查,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監委指出,轉型正義案件中被害人指述有公務員不法加害事實,為查明真相於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之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

監委強調,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侯友宜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寶貴證言做進一步釐清,此一約詢尤與所謂追究侯市長個人責任無關,更不可能是政治追殺。

監委補充,本案仍在調查中,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相關人士仍有保密必要,外界亦不宜多作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