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6000元勒死哥 男遭判13年10月

44歲男子陳皇村去年4月不滿48歲胞兄1天內就花完政府普發的6000元現金,雙方發生口角,隨後以遛狗繩勒死哥哥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陳母多次到庭替兒子求情,稱「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於還活著的兒子能夠輕判」,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15日宣判,陳皇村因殺人罪處13年10月徒刑。

去年4月3日,陳皇村在上午9時許於位於新北市蘆洲區的住所內與哥哥為普發6000元被花完發生口角爭執,隨後陳皇村便以遛狗繩將哥哥勒死,並在犯行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殺人。據悉,哥哥就曾因弟弟聲請過保護令,但最後仍慘死弟弟手下,陳男自首時就透露:「想殺他很久了」。

因媒體報導後,網友一面倒支持行凶者,一名疑為陳皇村的妹妹貼文要替死者平反,表示大哥雖然很盧、愛貪小便宜,但個性還算單純,反而是陳皇村很聰明,但長期以來精神凌虐全家、罄竹難書,全家人都聲請過保護令,稱她認為母親教育失敗要負責,但「台灣的法律也要負責」。

國民法官合議庭上,陳皇村否認有殺人犯意,合議庭認為,陳皇村僅因細故與哥哥爭執後,以遛狗繩勒住哥哥頸部數圈將他勒斃,顯見犯罪手段凶殘,又陳皇村有多項違反保護令的前科,並且多數保護令都是哥哥聲請,足見陳素行不佳、常對哥哥家暴。

合議庭認為,陳皇村雖犯案時有辨識或控制能力,但他智力不高,又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加上因婚姻不順、工作壓力與獨自撫養兒子等多重壓力,養成酗酒的習慣,考量陳皇村母親多次到庭替他求情盼輕判,稱「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於還活著的兒子能夠輕判」,加上他曾打電話自首殺人,但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等情況,依殺人罪處13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