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禁飛區修正公告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實施滿周年,台中市政府配合民航局修正圖資期程,今年6月8號修正公告台中市347處遙控無人機禁限區域,其中,包含西屯區中央公園、南屯區彩虹眷村等地,今(29)日起生效。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這次新增的遙控無人機禁飛區域,包含西屯區中央公園及南屯區彩虹眷村等,另外,除了先前民航局已公告的禁限航區外,包含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台鐵高鐵及台中捷運綠線沿線與場站區域30公尺內,軍備設施、法務部機關、中科園區、高美濕地、麗寶樂園等區域,這次仍維持禁飛,其餘範圍在合乎法規下,開放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請民眾在執行飛航活動前,務必事先確認是否處在禁止飛行區域。

葉昭甫提醒,自然人只要在民航局及市府公告禁限區域外,遵守相關法規操作遙控無人機;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如因業務需要,則可透過活動申請,在公告禁限區域飛行並排除相關操作限制。更多相關資訊可上交通部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www.caa.gov.tw/)、下載DroneMap遙控無人機空域查詢APP,或上中市府交通局網頁(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