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核電除役不拆除 台灣又創惡例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日前環保部通過台中電廠第二期燃氣機組計劃(3到6號機)環評案時有一重要宣布:台中電廠現有5到10號燃煤機組將於2035年提前除役,但除役後不拆除轉備用。提前除役及除役後不拆除都是重大決定,都很值得進一步討論。

首先回顧這6部燃煤機組原先預期之除役時間。台中電廠現有5到7號3部燃煤機組於1996年同年完工商轉。8、9、10三部機組分別於1997,2005與2006完工商轉。台電燃煤機組都是規劃商轉40年後除役,所以5到7號機組原來預定於2036年除役,8號機於2037年除役。9、10兩部機於2045年及2046年除役。換句話說,5到7號機提前1年除役,8號機提前兩年除役,9、10兩部機更大幅提前10年及11年除役。

燃煤機組提前除役的原因也很簡單,為了降低碳排。但燃煤機組提前除役,只好提前興建燃氣機組補上缺口,必將增加資本支出,導致電價上漲。好像一部轎車原本可用10年,現在用7年就被迫換新,當然造成車主購買新車的經濟壓力。

9、10兩部機當初建廠成本約400億元,原本折舊年限40年,現在縮短為30年,加速折舊造成的損失少說100億元。煤電的碳排並不算在台電頭上而是由用戶以間接排放支付碳費,這6部機組提前除役對台電本身並?有太大好處,折舊年限縮短增加的電費最終還是全民負擔。

要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每年全球減碳成本是天文數字。國際能源總署IEA曾估算,最大的成本並非新增綠能投資而是為了減碳將價值20兆美元的全球石化能源基礎設施提前除役的成本。台灣以前並無將能源基礎設施提前除役的先例。現在台電牛刀小試,剛一出手,大家就知道厲害了。

電廠除役後不拆除轉備用令人更為詫異。因各種原因,全球電力機組提前除役不乏先例,但除役而不拆除則是絕無僅有。

因為缺電,去年大林5號機及興達1號機(均為50萬瓩),在除役後不拆除改為緊急備用機組,但不計入每天備轉容量。每日不論什麼供電燈號,台電口袋都偷藏了100萬瓩緊急備用機組,難怪老神在在。

但台中6部機組除役後不拆除並不只為了應付缺電而是另有深意,考慮的是國安問題。2025年後台灣成為非核家園,2035年後更進一步提前將台中燃煤機組全部除役,供電完全依賴靠天吃飯的綠電及燃料儲量最多只能使用2週的燃氣發電,號稱全球供電最危險的國家應不為過。

電廠除役而不拆除,賴政府又創世界先例,並且同時適用於燃煤與核能機組,令人「佩服」民進黨政府的「勇氣」。為何全球其他國家均無此例?電廠硬體固然重要,但如何維持運轉維護團隊更為重要。不拆電廠是為了國安,所以維持團隊不是一年半載而是要從長計議。共軍很可能十年二十年都不攻台,即使電廠硬體狀況良好,運維團體也要在如此長的時間無所事事在電廠孵豆芽嗎?

現有團隊維持一兩年或有可能,但台電員工老化嚴重,現有人員退休後,如何招募訓練新血?有年輕人願意虛度光陰,將青春埋葬於一個已除役的電廠嗎?新進人員「工作經驗」將是一片空白。一旦政府改變政策將機組拆除,年輕人履歷一片空白,何能另謀工作?

全球沒有國家有長期電廠除役不拆之先例,不是沒有原因而是實務上不可行。以上僅以人員新陳代謝為例,其他各種考量千頭萬緒。以核能電廠而言,除役機組已無新燃料棒,留下機組如何發電?除役機組新購燃料棒是否合於預算編列法令?

賴政府提出這種令人嘆為觀止的無腦政策其實也是自作自受。既然知道核電與煤電對國家能源供應安全的重要,為何仍要堅持非核家園政策,現在兩上加斤又規劃燃煤機組提早除役?拿石頭砸自己腳一次不夠還要砸兩次?奉勸政府改變錯誤能源政策,回歸正途,不要一再鬧笑話。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前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