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遭盜轉貼徵友名譽受害 警依規定受理

照片遭盜轉貼徵友名譽受害 警依規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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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宋祥霖/高雄報導】4月24日凌晨3時許,一名彭姓女子至長明派出所尋求協助,稱其收到朋友轉知,自己於網路上爆紅,原來是自己臉書上的照片遭他人盜用,並轉發貼文於臉書「報廢公社二館」。

據了解,該則貼文內容存有諸多不雅言論,且臉書屬於網路公開平台,彭女深覺自身名譽受損,至本所尋求協助並對於網路上盜用照片轉貼不實言論之男子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警方知悉上述事實,依規定受理報案,並追查盜用照片、轉貼不實言論之人士,將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對此三民一分局呼籲,民眾於網路上使用任何社交平台,務必謹慎,切勿盜用任何未經當事人同意之相片及傳遞不實內容,一切行為皆可能涉及法律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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