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費7月開徵 約定扣款好禮獎不完

《圖說》113年汽燃費約扣抽獎宣導海報。〈<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臺北區監理所"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臺北區監理所;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臺北區監理所</a>提供〉
《圖說》113年汽燃費約扣抽獎宣導海報。〈臺北區監理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113 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將於7月開徵,臺北區監理所舉辦 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抽獎活動。凡是車籍地址登記於新北市(汐止區、瑞 芳區、貢寮區、雙溪區、金山區、平溪區、萬里區除外)、宜蘭縣、花蓮 縣等自用汽、機車之車主,於今年7月15日前申辦「汽(機)車燃料使 用費約定扣款」且當年度成功扣款,即有機會獲得現金 1 萬元。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為鼓勵民眾按時繳納汽燃費,特別舉辦抽獎活動,總獎金達 15萬元,獎項多達503份,最大獎為現金新臺幣1萬元。活動預訂於8月份抽獎,中獎名單將公布於臺北區監理所官網及臉書 粉絲專頁,歡迎符合條件之車主踴躍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還能幸運抽中大獎。

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可連結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燃費約定扣款設定」線上申辦;也可至臺北區監理所官網https://tpmvo.thb.gov.tw下載「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 費約定書 」,填妥後傳真或郵寄。

約定扣款服務會於汽燃費開徵期(每年7月)結束次日,自動從約定的活期帳戶內扣款完成繳費,車主無須每年操作繳款,也不用擔心因忘記繳納汽燃費而產生罰鍰,或住居所地址變更致未能收到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提供車主安心、便捷的繳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