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47集:立院倉促闖關! 精障無人權、社會更安全?

近年來發生多起精障者傷人事件,法務部擬修法延長精神障礙者的監護處分,加強社會安全網,此種作法不僅將造成精障者監護的無限延長,也讓「隔離」精障者保護社會安全的方式引來反對意見,精障人權與社會安全的爭議再度浮上檯面。

安全與人權,兩者究竟能否雙贏?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林俊儒與台灣失序者聯盟創辦人李昀,共同討論如何面對精障人權與社會安全的兩難。

為什麼要修法?

林俊儒表示,從民國107年到109年,符合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分別是188人、195人、204人,竊盜罪的比例大約占了其中的34%。但他說:「這次的修法跟數據沒有太大關聯,而是跟近年一些重大的暴力事件有關。」缺乏實際資料佐證的修法,「也讓許多精神科醫生開始懷疑這種長期、甚至可能終身監禁的作法是否恰當?」

林俊儒指出,這次修法至少涉及到刑法、保安處分執行法以及刑事訴訟法,若從刑事司法處遇的階段區分,大致分為「確定判決前」、「確定判決後」、及「回到社區」三個階段。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