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亡扛家養2妹妹 全台上萬未成年娃娃戶長

住在台中市龍井區的三姊妹,父母早年離異,由父親扛起家中生計,不過,父親罹患肺癌去世,戶籍只剩三姊妹,台中市社會局介入關心,三姊妹不希望被拆散,還做手工香皂增加經濟來源,最後由未滿18歲的大姊登記為戶長,成了未成年的小戶長。不過像這樣小戶長的現象,在台灣相當普遍,內政部統計,全台有11000多位未滿18歲的娃娃戶長,原因多是家長病故,或是外配、陸配單親撫養的兒女,戶長負有一定法律責任,小戶長無足夠能力履行,反而陷兒童於高風險中。

▲▼台中市龍井區的三姊妹,由未滿18歲的大姊登記為戶長。(圖/東森新聞)

還記得這對三姊妹嗎?當年爸爸病逝,大姊一間扛起家計,家裡的開銷、兩個妹妹的學費,都是靠著大姊做手工皂賺來的,時隔一年,大姊滿18歲成年,當年清秀臉龐的小女孩長大了。張家大姐:「就是要想很多道理,要怎麼當大姐的方式,要怎麼管好妹妹他們,可是我也沒辦法管好她們,她們也不聽我的話。」

▲▼三姊妹不希望被拆散,還做手工香皂增加經濟來源。(圖/東森新聞)

父母離異,父親又病逝,不捨得三姊妹分開,由當年還沒18歲的大姊登記為戶長,靠著一股毅力撐起2個妹妹跟這個家,像大姐這樣未滿18歲未成年小戶長的現象,在台灣相當普遍,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的未成年小戶長總共有11000多位,大多數的原因是因為家長病故的弱勢兒童,或是還沒領到台灣身分證的外配、陸配單親所撫養的兒女,另一種則是跨學區就讀,贏在起跑點上的小戶長,只是戶長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小戶長根本沒有能力可以履行。

▼(圖/東森新聞)

張家父親友人羅先生:「他們是被迫長大的小孩,還沒18歲當戶長就有一個責任在。」張家大姊:「什麼都要我扛,什麼都要我負責,就是很麻煩。」

▼(圖/東森新聞)

以目前台灣的戶籍法,並沒有限制戶長年齡,只要具有戶籍者都能擔任戶長,因此過去曾有不滿1歲的嬰兒就當上戶長,娃娃戶長多數都是弱勢族群,在戶政系統上娃娃戶長,也算是很奇特的台灣現象。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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