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保母對托育新制霧煞煞! 疑問解答看這篇
政府為解決超低生育率帶來的少子女化危機,行政院特別端出「準公共化托育補助」,適用於家有0到2歲幼兒的家庭,不僅全國一口價、定額補助,而且補助款將直接由家長領取,同時訂有排富條款,減輕一般家庭及弱勢家庭的育兒負擔,但很多人仍弄不明白舊制(7/31前)、新制(8/1後)到底哪裡不一樣?眼看托育新制8月就要上路,許多家長、保母搞不清楚怎麼申請,也不知道下個月該繳多少錢、能領到多少錢,記者統整常見疑問與情境,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一次解答說明。
●新制舊制有何不同?
在搞懂新舊制之前,家長們必須先瞭解,不論是哪種制度都只有2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其中一種叫作「育兒津貼」,由家長戶籍地的地方政府支付;另一種叫作「托育補助」,由送托單位的地方政府支付。
首先,目前實施的「舊制」育兒津貼,申請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3項條件,包括: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下、父母一方未就業、目前沒有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個寶寶每月新台幣2500元。
至於「舊制」托育補助,申請的家庭需同時符合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下、目前沒有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2項條件,根據照顧者身分不同,每月可領2000至3000元,若是交給受訓126小時的親屬保母(例如爺奶)照顧可領2000元,其餘有證照的一律領3000元。
今年8月將上路的「新制」育兒津貼,凡是綜所稅率20%以下、目前沒有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庭,不論父母有沒有就業,每個月都可以領2500元。
若想領「新制」的托育補助,只要將0到2歲幼童交給和政府簽約的托育單位或保母照顧,每個寶寶、每月有6000元補助,中低收入戶家庭8000元,低收入戶家庭1萬元;符合條件的家庭,凡是第三胎以上的寶寶,每人每月可多領1000元。
●新制再過3天就要上路,爸媽們最大的疑問就是「下個月到底能領到多少錢」,有4種可能情境,提供給民眾參考。
第一種情境:原本的托育單位(托育機構或保母)決定和政府簽約,成為準公共化托育單位。
這是最簡單的情形,寶寶如果送到簽約的托育機構,機構會代辦所有事情,父母什麼都不用做,9月初就能領到8月份的6000元;寶寶如果交給保母照顧,家長可詢問保母隸屬哪一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並到該中心辦理申請手續,只要完成註記,同樣能領到6000元。
第二種情境:由於托育新制給予2個月緩衝考慮期,因此托育單位直到截止日期9月30日,才決定和政府簽約。
在這種情況下,家長9月初暫時不會領到8月份的補助款,如果托育單位在9月30日以前決定簽約,家長9月底、10月初就會一併領到8、9月份的「托育補助」共1萬2000元。
第三種情境:托育單位直到9月30日為止,依然決定不和政府簽約。
這種情境下,家長9月初同樣暫時不會領到8月份的補助款,一旦過了9月30日,家長就視同自行照顧孩子,系統將自動轉回「育兒津貼」體系每月2500元,9月底、10月初的時候就能領到8、9月份的育兒津貼共5000元。
第四種情境:目前孩子給受過126小時訓練的「親屬保母」照顧,可能是爺爺或奶奶,每月原本可以領到2000元補助。
在新制中只要送托到簽約單位的孩子,就是領6000元「托育補助」,其他任何狀況如父母自己照顧、爺奶照顧、送到沒有簽約的單位照顧,通通領「育兒津貼」每個孩子每月2500元,不再有親屬保母的角色存在。
簡單來說,現在交給親屬保母照顧的家庭,原本只有2000元「托育補助」,但8月上路以後則改領2500元「育兒津貼」,不減反增。
● 除了關心能領到多少錢,許多爸媽也擔心新制上路後,保母順勢漲價,甚至以各種名目收取額外費用,有補助等於沒補助。
實際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早有針對居家式管理服務的訂出定價機制,由政府、專家學者、托育員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兒權團體代表等召開諮議會,根據各縣市物價、收費標準不同,訂出適合當地的價格。
祝健芳舉例,就像台北、屏東的房價不可能是相同價格,托育的費用當然也要因地制宜,但政府給的補助是全台一致的,因此對於收入原本就比較少的弱勢家庭,支持力道更強。
至於額外收費的部分,同樣是交由地方政府組成的諮議會討論,訂定可收費的項目,其餘通通不可收,但有些縣市訂有收費上限、有些則沒有,也被質疑一國多制。
祝健芳解釋,以三節獎金或禮品為例,每個地區的送禮習慣都不同,有些地方只送禮盒、不包紅包,要是訂了收費上限,恐怕原本只要花500元買禮盒的父母,卻被迫得包1000元紅包,反而增加經濟壓力。
8月起上路的托育新制,也是希望透過簽約的形式,將保母、托育單位的薪資與收費標準、建物公共安全、人力比等通通納入管理,並定期接受訪視輔導或評鑑,才能確保托育品質。
有父母質疑,保母若不按規定收費,擅自提高費用或自訂收費項目怎麼辦,是否有檢舉機制。
答案是有的,祝健芳說,地方政府都設有申訴機制,但通常遇到申訴的都是家長和保母已經撕破臉,其他不申訴的很多都是默許保母的違規行徑,即便稽查人員盡力揪出違法保母,卻經常遇到家長出面袒護保母,是第一線人員實際稽查時遇到最大的難題。
舉個例子,稽查人員曾在稽查過程中發現一名保母超收孩子,保母卻辯稱那名孩子是「義務幫忙」、沒有收費,就連家長都跳出來袒護保母,但稽查人員一連去了好幾次,那名多出來的孩子永遠都是「剛好來托育」、「臨時來托育」,讓稽查人員相當難為。
因此日前也修正居家保母相關托育辦法,明確規定,不論保母有沒有向家長收費、是不是義務照顧,只要超過法定的照顧人數,一律開罰。
● 有家長反應,保母人數也有城鄉落差,一方面擔心保母不願加入準公共化服務,另一方面也擔心強迫保母,孩子恐被退托;另外也有家長擔心,準公共化托育萬一名額不足,恐怕看得到用不到。
祝健芳提出衛福部統計數字指出,目前職場上的有照保母約有2.5萬人,每名保母最多可照顧2名寶寶,但目前的現況是,保母的收托率僅不到5成,等於還有一半的托育名額沒人用。
為了避免家長真的遇到保母不願加入、甚至退托,衛福部從10月起也會盤點全台托育單位簽約情形,要求地方政府儘速申請前瞻計畫,佈建微型的公共托育中心,強化托育量能。
● 保母也有抱怨,認為加入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恐控制價格、缺乏誘因,也質疑未來若物價上漲恐影響保母生計。
祝健芳強調,如果不控制收費,怎麼減輕年輕爸媽負擔,這點政府無法妥協,「否則花了300億、400億元的托育補助等於丟進海裡」,最後全進了業者口袋。
她也呼籲,業者如果對於收費不滿,可以透過審議機制的業者代表席次去反應,而不是惡意抵制;此外,托育新制雖然規定2年內不得調整托育費,但2年後同樣可以透過審議平台檢討調整。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托育機構約有700多家,相關團體預測到了明年會突破1000家,反映愈來愈多年輕爸媽偏好把孩子送到機構,祝健芳認為,保母們應該要有危機意識。
祝健芳也強調,托育機構一名照顧人員最多可照顧5名寶寶,保母則是一人最多可照顧2名寶寶,如果價差不大,相較起來,加入準公共化的保母是存在優勢的,希望保母們不要惡意抵制準公共化托育新制。
托育補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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