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助理遭減薪 教局允檢討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市截至2017學年度,特教助理員有289位,市議員謝彰文指出,這些助理員工作相當辛苦,但大都是按時計資的定期契約工,教育局不需給年終獎金及相關福利,希望不要因為薪資調整,而減少聘請時數,局長高安邦表示,會檢討現實狀況,不會讓助理員有變相減薪的情況發生。 工作辛苦 士氣大受影響 謝彰文指出,特教助理員需協助教師處理身障學生生活自理,包括指導學生飲食、大小便訓練及協助重度學生大小便清洗、整理環境訓練及盥洗訓練,但教育局卻為了節省經費,大量使用臨時雇員計時工,苛扣薪水,讓特教助理員士氣低落。 她以國小特教助理員為例,2016學年前,特教助理員上班時數都是以每星期40小時、每個月最多176小時計薪,當時時薪是120元,體恤特教人員工作辛勞,還另外每小時加薪10元,但隨著勞基法時薪調整變成140元,從2017學年開始,可以上班時數反而減少,原來加薪慰勞的10元也沒了。 議員請命 比照代課老師 謝彰文指出,特教助理員每星期只能最多以37小時、每個月最多164小時計薪,變相減薪,非常不公平,希望能比照代課老師,以月薪計算,保障享有年終獎金及相關福利,同時建議勞健保寒假能不用退保,免得轉出、轉入,同時恢復上班總時數,每月至少有176小時、以及恢復基本時薪加10元的計薪方法。 教育局表示,依據特教學生在校就學期間不同,核定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時段也有區別,在高、國中及學前階段學生為1周5天的全天課,以每周服務40小時為核定基準,至於國小階段扣除周三下無學生在校上課外,以每周服務37小時為核定基準。 為使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之一致性,自2018學年度起,原有核定期準每周服務37小時將調整為每周服務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