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性侵2國小女童 高雄老翁遭重判13年確定

猥褻性侵2國小女童 高雄老翁遭重判13年確定

高雄市1名老翁和住家附近的國小女童熟識,竟然就藉著帶他們到各處遊玩的機會,予以猥褻性侵。檢警清查後,有2名女童受害,老翁犯案得手4次。最高法院審理後,今天判處他13年有期徒刑定讞。

(杜大澂報導)

高雄市60多歲的王姓老翁,和住家附近的國小多名學童認識,他不僅常邀女童到家裡作客,也會騎車載女童到高雄的景點遊玩,不過,他卻利用這層關係,藉機伸狼爪,除了猥褻,或者性侵得逞,直到女童回家向父母表示自己下體疼痛,老翁的惡行才曝光。

檢警偵辦後,發現共有2名女童受害,老翁犯案多達4次,因此,依對幼童性交罪嫌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時,雖然被告否認犯行,不過,由於被害女童的衣物上,有老翁的體液等跡證反應,法院認定他確實性侵,加上犯案沒有悔意,也沒有達成和解,一二審都重判王姓老翁13年有期徒刑,上訴到最高法院駁回後,全案也就此確定。

(圖╱最高法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