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鎮公所課長涉圖利廠商 各20萬元交保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109年發包部落旅遊推廣計畫,疑圖利特定廠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檢調昨天帶回古姓課長等4人訊問,今天清晨諭知古姓課長、鄭姓廠商各新台幣20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上午指出,7日針對「109年度玉里鎮部落旅遊推廣行銷計畫」案,認為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官7日持搜索票搜索玉里鎮公所古姓課長、林姓承辦人辦公位置及住所、林姓廠商及鄭姓廠商公司及住處,共搜索4人9處所。
花檢指出,案經檢察官今天凌晨3時訊畢後,諭知被告古姓課長、鄭姓廠商2人均具保20萬元,其餘被告均請回。
檢方調查,該計畫案預算約200萬元,公所讓標案專門給鄭姓廠商得標,疑有圖利廠商,有不公平競爭狀況,詳細內容仍在持續調查中。
花蓮縣玉里鎮長蔡秋龍3月9日才因涉及工程弊案遭檢方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贖罪、收受賄賂罪、圖利罪等罪聲押獲准。檢方調查,旅遊推廣計畫案雖也在蔡秋龍任內發包,但與蔡秋龍沒有關係,並無借提蔡秋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