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洗衣婦手 讓檢提抗告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南投男子王忠義被控殺父弒母詐領保險金,日前獲台中高分院當庭釋放後,台中高分檢根據當初法醫驗屍報告,認為死者手指皮膚已出現白皙、皺紋的「洗衣婦手」,應已在水中泡水約2小時,顯然王供稱立即救起母親說法並非事實,合議庭的決定有違經驗法則,昨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台中高分院日前依據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認定「王母是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受傷而溺斃的成分居大」,當庭將羈押2年的王忠義釋放,讓當年參與相驗的法醫石台平無法接受,前天到台中瞭解全案進度,向檢方表達希望未來能有機會出庭,為他的鑑定意見作辯護,並接受交互詰問。

台中高分檢表示,當時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報告認為王母為生前落水、溺水窒息死亡;頭部左後枕皮下組織出血,右上臂及左右肩都出血,鑑定為鈍力傷,人為用力壓制可能性高。

台大最新鑑定報告則改為後仰背部撞擊水面後所致,但水深115公分,落水後如何撞擊底部石頭而出現淤傷?即使水面有硬物,「左右對稱」的肩膀淤傷如何形成?撞擊後又怎會全身均無擦傷?認為台大鑑定報告有違常理。

台中高分檢指出,此案一開始是王忠義以家屬身分報案,說看到母親溺水在溪中掙扎,他下水救起母親時已死亡;但石台平所做鑑定報告認為,死者已出現「洗衣婦手」,是在水中泡水約2小時才會產生的現象。

另檢方偵辦時,王被收押數日後主動表示要自首,他供稱因欠債想領保險金,才下手推母親落溪,又以手肘壓母親雙肩讓她溺水。在此同時,驗屍報告還未出爐,他的「任意性自白」供詞,也與事後法醫驗傷報告相符。

台中高分檢認為,當初羈押理由是王男弒母犯罪嫌疑重大,如今他涉案依然重大,不該僅以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而放人,因此提起抗告。對此,王忠義則說,案情部分交由律師發言,而從各種卷證顯示,自己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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