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鄉弊案 前鄉長陳隆進判22年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終結琉球鄉多起工程貪污弊案,前鄉長陳隆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合併重判廿二年、褫奪公權五年;因「廣大興案」一度聲名大噪的「洪大姐」、前縣議員洪慈綪和她的夫婿黃志威,也各被判處十二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全案可上訴。 全案被告多達十二人,陳隆進涉入的工程弊案多達十二起,屏東地院花了長達三年時間才審結。洪慈綪對判決結果,非常不服氣地說「這什麼判決啊!絕對上訴到底」;陳隆進的態度則尚無法得知。 屏東檢方指控說,陳隆進在琉球鄉長任內,於納骨塔及多項道路改善工程中,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檢方一○五年接獲檢舉後展開偵辦,發現陳隆進不法所得超過一百萬元,且案情如蜘蛛網般蔓延,一口氣對兩名前任的琉球鄉長蔡天裕、陳隆進及廿多名涉案公所職員、工程包商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前鄉長蔡天裕獲判無罪,而陳隆進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合併判處廿二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至於,洪慈綪夫婦則是檢方在偵查陳隆進涉及的一起工程弊案中,查出洪及擔任工程包商的丈夫黃志威,疑收取議員建設補助經費中的道路工程回扣三百萬元。 官司纏身的陳隆進一度先辭鄉長,再投入鄉長補選,結果又當選,期間曾遭到收押,縣府派員代理鄉長;這屆琉球鄉長選舉,陳隆進推出兒子陳國在接棒參選,並高票當選,陳氏父子在琉球政壇寫下「傳奇」一頁。 當年因廣大興廿八號漁船遭菲國公務船掃射而成家喻戶曉人物的洪慈綪,後來選上縣議員,未料涉入官司,這屆角逐連任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