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登豪斯正當防衛?恐助長白人「自命執法」風氣

瑞登豪斯(Kyle Rittenhouse)19日獲判無罪後,是一個審判案的結束,但國家廣播公司(NBC)報導,更多議題恐才剛要開始,包括自我防衛、控槍、「自命執法」、種族等議題的辯證,都可能會如雨後春筍般出現。

雖然瑞登豪斯槍殺兩人、傷一人因「正當防衛」而無罪,但除傷者格魯斯克瑞茨(Gaige Grosskreutz)外,兩人的攻擊武器均非火器,讓麥迪遜威州大學法學助理教授梅恩(Ion Meyn)表示,我們的法律及司法體系為「朝人開槍者」賦權。

不過仍有一些地方反其道而行,例如俄亥俄州1月通過法律,擴大「堅守陣地法」(Stand-your-ground)的適用範圍,除自宅內,在商業、宗教場所及示威場合等地,只要面臨威脅就可開火,不必再試圖先行迴避。

此案也讓全美一直存在的控槍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極力擁戴持槍權的民眾主張,人民應該要能武裝起來,捍衛家庭安全,遏阻犯罪,並成為警察與社區安全之間的橋梁。

但隨著槍枝銷售的激增,背景調查從2019年2840萬次增加到去年的3970萬次,梅恩就擔心,此情勢再加上瑞登豪斯的先例,使用致命武力防衛愈趨合法化,「持槍者擁有比手無寸鐵者更多的權利」,恐讓社會情勢變得愈發「險惡」。

瑞登豪斯是在示威場合中,加入自願保護商家的行旅而發生槍擊事件,因此存在「自命執法」的辯證;例如喬治亞州去年2月就發生艾伯里(Ahmaud Arbery)因為被視為威脅,在與一群「自命執法」的群眾包圍的混亂中遭到射殺。

喬治亞州為此修法,廢除一條在南北戰爭前就已立法,賦予民眾在犯罪時將疑犯強行拘留的權力的法律。

艾伯里為非裔、瑞登豪斯的事件是在種族示威中發生,因此從持槍權到自命執法議題,都很難跟族裔問題脫鉤。

紐約大學法學院學者沃爾德曼(Michael Waldman)表示,會覺得有權攜帶致命武器,而且「自認」遇到威脅時就能使用的民眾多為白人,恐怕會衍生出種族暴力的問題。

綜合來看,曾經擔任槍枝產業主管,現在主張大力控槍的布瑟(Ryan Busse)說,他不認為會出現「下一個瑞登豪斯」,因為會出現的是「很多的瑞登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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