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估碳費基金規模約60億元 有縣市長盼將部分經費留給地方
經過碳費審議委員會超過半年的討論,國內碳定價每公噸300元,明(2025)年開始計算排放量,後(2026)年開始收錢。
目前評估要繳費的企業都會減碳尋求優惠費率,起徵的基金規模約60億元左右,這筆錢比現有的空污基金還少,但地方政府都希望能循空污基金模式,撥交一定比例給地方。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14)日說:「至少要8成。受到影響、受到犧牲,付出代價的是地方的民眾,所以地方政府應該拿這些錢來做建設,或環保、或健康的改善。」
雲林縣長張麗善則說:「地方本身為這個環境所付出的犧牲,能夠至少一半以上留在地方,我覺得這是算是比較合理的。」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3條有明定碳費的用途,是專供減碳與調適之用,其中一項是補助地方執行相關工作。錢要怎麼花、如何分配,細節有待溫室氣體基金管理會來討論。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補助地方政府來執行相關工作,目前法是有這樣的授權。」
不過,環境部長彭啟明週一(14日)在立法院時就表示,他也接收到來自繳交碳費的企業壓力,希望碳費能專款用於減碳上,而非一般地方建設。
環境部長彭啟明回應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我們在跟企業溝通的時候,他們也跟我們說,這個碳費要他們交可以,但是不能隨便去蓋公園、隨便做一些很基本上地方建設,他們是有一些要求的。」
碳費審議委員之一、台大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指出,若真要用污染比例來算,半導體業繳最多錢,難道新竹跟台南要分配最多錢嗎?他反對地方政府用分割污染源的邏輯,認為不妥適;而是希望地方提出更優秀的減碳計畫,通過審查取得經費,有限的基金才能把錢用在刀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