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自主VS.危險性行為 婦團意見兩極

「還給女性自主懷孕權利!」對於食藥署擬開放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用藥,民間團體意見呈現兩極,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女性有生育自主權,有必要提供更方便取得藥品的方式,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則表示「反對到底」,憂心造成藥物濫用,助長更多危險性行為。

新光醫院婦產科醫師李毅評表示,事後避孕藥是利用改變荷爾蒙的生理機轉,透過高濃度的黃體素「欺騙」大腦,誤以為懷孕了,進而抑制或延遲排卵,降低精卵結合機會。常見副作用包括頭痛、腹痛、疲倦等,約24小時內就會緩解,一般建議同一個經期內不要使用超過1次、1年內不要使用超過3次。

李毅評表示,不少女性以為吃藥就會成功避孕,再度就診時,腹中胎兒已經3、4個月大了,此時手術風險較高,也容易傷害子宮;服藥後也可能發生子宮外孕而不自知,因此仍建議由醫師開立後服用,並且應回診追蹤。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覃玉蓉表示,女性本該有更多的生育自主權,需要服用藥物的女性,看醫生一定會有壓力,可能難以說出口,且平時沒有看婦產科的習慣,沒有固定、信任的醫師,可能因此錯過黃金服藥時間,確實有必要提供更方便取得藥品的方式。

「為什麼我們看別人開放,就一定要跟著開放?」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解慧珍則表示,雖然美國早就開放,如今問題層出不窮,許多青少女以為吃了沒事,卻因沒有警覺性,出現大量出血、血栓等問題,導致終生不孕。

長期輔導未婚媽媽的解慧珍指出,需要服用事後避孕藥的女性,通常都是「最需要諮商輔導」的族群,一旦藥物更好取得,恐怕被當成誘騙青少女性行為的理由,「今天先做了,明天再吃藥就好」,恐會助長更多危險性行為,增加傳染病風險,誰要為這個後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