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寮區魚塭又被丟廢棄物 高市成功逮人重罰30萬

(中央社記者侯文婷高雄7日電)高雄市環保局長時間監控田寮區魚塭遭棄置廢棄物,去年4月跟今年2月兩度查獲送辦後,今天再次查獲車輛棄置廢棄物,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30萬元,一併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去年3月16日接獲民眾通報,指田寮區牛稠埔段地號及未登錄地之國有與私人土地,有車輛載運廢棄物回填。環保局派員稽查後,發現確實有回填廢棄物情形,並在去年4月9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

環保局今年2月23日再度派員稽查,發現田寮段及田寮段一小段等地號及旁邊之未登錄地,也遭回填大量廢木材及少量廢鐵、廢塑膠等廢棄物,3月5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再次移送偵辦,並展開不定時監控。

經長時間巡查,環保局今天再次查獲民眾棄置廢棄物,並以怪手覆土,聯繫警方也到場判斷,符合現行犯要件,立即逮補解送地檢署偵辦,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違規者新台幣30萬元。

環保局呼籲,未依規定申請清理廢棄物許可且任意棄置,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亦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處30萬元罰鍰。(編輯:陳仁華)11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