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武嶺放瓶中信「撿到送煙火」 太管處開罰

有民眾跑到合歡山上拍攝短影音,宣稱只要找到寶特瓶,並取出放置在內的紙條,就可以獲得免費的煙火一份,但是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這位拍攝短影音的施姓男子將被開罰。

男子拍攝短影音,將一個寫著撿到的煙火現貨隨你挑的紙條,放在保特瓶裡,還把這個保特瓶綁在合歡山上的武嶺停車場。這段影片一上傳社群平台,馬上引起注意。

太管處副處長林忠杉:「依據太魯閣公告禁止事項,如果任意在園區內丟棄一些廢棄物,包含塑膠瓶金屬,或是保特瓶等等,這是違反國家公園禁止事項,第一次是罰1500。」

根據了解,拍攝短影音的施姓男子在台灣一些知名景點丟置寶特瓶,民眾從影片找到寶特瓶後,就可以獲得免費煙火,但是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調查後,事證明確,這名男子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規定,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依規定裁罰1500元。

像這種違反國家公園法的案件頻傳,民眾輕狂的行徑己經讓高山環境愈來愈糟,而太管處也將聯合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持續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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