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菲律賓置產變小王住處 判准離婚

桃園市黃男與菲律賓籍妻子感情不睦,妻子在菲律賓找小王,甚至黃男在菲律賓買的房子都成為小王的住處,黃男訴請離婚,獲桃園地院判准。(賴佑維攝)
桃園市黃男與菲律賓籍妻子感情不睦,妻子在菲律賓找小王,甚至黃男在菲律賓買的房子都成為小王的住處,黃男訴請離婚,獲桃園地院判准。(賴佑維攝)

桃園市黃姓男子,2000年間與菲律賓籍妻子結婚後,為了養家,2012年隻身到大陸工作,沒想到菲籍妻子竟在家鄉有小王,經常往返菲律賓與小王幽會,連黃男在菲律賓買的房子都成小王的住處,黃男不甘被戴綠帽訴請離婚,獲桃園地院判准。

黃男控訴和菲籍妻子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2012年他為了高薪到大陸工作,後來夫妻感情開始走下坡。去年他得知妻子有小王,查詢妻子的臉書,發現妻子於2019年開始外遇,甚至以帶小孩回菲律賓的名目和小王約會。

黃男在妻子的臉書發現她和小王的甜蜜合照,2人歡度情人節、耶誕節,寫上「with love...only for you...」,更驚見自己在菲律賓買的房子,竟然成為小王及其家人的住處。2020年妻子更把小王找來台灣遊玩,小王直接登堂入室,住進他的桃園住家。

黃男說,因為兒子想到大陸念書,2014年帶著兒子到對岸,沒想到妻子竟以他和誘未滿16歲的兒子脫離管教監督為由,提告涉嫌妨害家庭,因他在大陸收不到傳票被通緝,導致他一回台灣就在機場被逮捕。

黃男哭訴,為了家庭與妻兒,他努力賺錢,也供應妻子的菲律賓家人生活費,但妻子卻無心家中事務,賺錢也沒分擔家裡開銷,在誣告他之餘,向菲律賓駐台單位要求拒絕他申請菲律賓簽證,2人婚姻明顯出現破綻。

法官認為,黃男為家庭生計遠赴大陸工作,妻子無法體諒,並與異性過從甚密,甚至知道丈夫帶兒子到大陸就學,還提告妨害家庭,導致丈夫被通緝,顯見2人的情愛、互信基礎盡失,任何人若跟黃男遭遇一樣情況,都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