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花2千元「找14歲少年」洩慾 扯!炫耀「X未成年」
離譜!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葉姓警員,透過網路上認識一名14歲少年並以2000元找對方幫他口交,完事後,葉警透過LINE炫耀自己「找未成年」、「幹未成年」等語。基隆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葉姓警員。
起訴書指出,葉警今年3月初透過交友軟體Hornet認識一名14歲少年,5月間雙方見面,葉警開車載少年返回葉警住處,並且談妥以2000元代價,由少年幫葉警口交。
少年事後回到學校與同學聊天,向同儕提到「和警察援交」, 校方得知立即通報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警方也逮捕葉警。葉警的同事作證,指出葉警透過LINE跟他說「找未成年」、「幹未成年」等語,經還原鑑定葉男手機,掌握葉警手機裝置位置等,皆與少年對話紀錄相符。
基隆地檢署6日偵結,認為葉警身為警員卻知法犯法,且明知少年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身心發展未臻健全,為滿足私慾提供金錢與其性交易,惡性非輕,全案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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