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赴已婚女警家過夜辯疫情致旅店沒開 法官不信判賠12萬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警赴已婚女警住處過夜,被女警丈夫發現提告求償百萬,曾警卻辯稱因疫情影響導致許多旅店未開,才會赴女警住處過夜,但說詞不被法官採信,認定曹警侵害丈夫配偶權,判決須賠償12萬元。

法官調查發現曾警停留女警住處超過48小時,認定2人無故單獨共處一室已侵害丈夫配偶權,判決須賠償12萬,全案仍可上訴。(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法官調查發現曾警停留女警住處超過48小時,認定2人無故單獨共處一室已侵害丈夫配偶權,判決須賠償12萬,全案仍可上訴。(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自由》報導,女警丈夫控訴曹警不但傳送妻子親密訊息,還在去年7月底赴妻子住處過夜並發生性行為,造成他精神痛苦,憤而提告求償百萬,但曹警聲稱是因疫情影響導致許多旅店未開,才會赴女警住處過夜,且並無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行為。

但法官調查發現曾警停留女警住處超過48小時,認定2人無故單獨共處一室已侵害丈夫配偶權,判決須賠償12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