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1星被「網紅咖啡廳」狂肉搜個資公審 事主今淚訴:竟不起訴

▲ 圖/資料照

台北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近日台中無人拉麵店的事件吵得沸沸揚揚,店家因不滿客人倒廚餘的行為,就把客人的長相放在社群平台上公審、詛咒。而去年也發生一件鬧得全網皆知的事件,只因客人評論給一顆星負評,就遭咖啡廳大動作公審辱罵、張貼個資。該名事主今(3)日就淚訴,提起刑法告訴後,得到的判決結果竟是不起訴,令網友紛紛抱不平喊「看了氣炸」。

一名女網友於去年給某網紅咖啡廳評論一顆星,卻被店家肉搜個資、求職履歷以及身邊親友照片,並用不雅文字加以嘲諷PO在Instagram限時動態上,遭到輿論撻伐。而近日因台中無人拉麵店的事件,讓該名網友忍不住上網PO文表示,這使她創傷後遺症發作,在該事件發生之後,需要去看身心科、長達一個月無法睡過夜、一個人走進餐廳都需要吸氣等。

該名網友透露,當時自付律師費提起刑法告訴後,在今年5月收到地檢署寄的「不起訴判決書」,連刑事法庭都還沒走進去,就直接被承辦的檢察官擋下來。

該網友表示,不起訴判決書大致內容指出,咖啡廳老闆在IG上公佈她在店內的完整監視器畫面並沒違法,要達成違法的要素為「醫療病歷、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才算數。

而檢察官認為,咖啡廳老闆對她做出的種種行為,只是因為雙方難免因為彼此的言語語氣,而擴大上揚負面情緒,以上都在合情合理的容忍範圍。「包含公布我30幾則限動的內容、謾罵、污辱等,通通都是台灣法律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全部不起訴」。

至於被公布的照片,檢方認為是該網友的「日常生活照」,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之內。該網友也表示,已經提出再議,而桃園高等地檢署同樣認同原本地檢署檢察官的判決。

貼文一發布,立即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以為咖啡廳會被罰..」、「難怪泡麵店老闆娘不怕起糾紛」、「污辱性文字居然可以不起訴,太扯了」、「咖啡廳老闆是不是還要沾沾自喜,說司法給他清白啊」、「為什麼沒做錯事的路人被公審可以被公開長相」、「難以接受」、「建議告民事」等。

據了解,該咖啡廳當時說要停止營業以示負責,沒想到過了一個多月,卻改店名重新開始營業,也讓網友抱不平,怒喊「這種店我不買單」、「有夠可怕的店」、「店家真的超噁心」、「就算客人是奧客,也不能這樣肉搜客人」、「這種店看了我就不會想去」、「為了一顆星崩潰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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