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希望基金會:新癌藥放寬卻設門檻 翁停藥病逝

癌症希望基金會呼籲放寬新藥品的使用限制,不要讓民眾看得到卻無法用得到藥品。(記者傅希堯攝)
癌症希望基金會呼籲放寬新藥品的使用限制,不要讓民眾看得到卻無法用得到藥品。(記者傅希堯攝)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癌症希望基金會23日指出,健保給付新藥雖增加48項,但卻設下限制使用對象、療程及不得併用等3大門檻,使大部分患者是看得到這些藥品,健保卻又無法給付,很多病人因無法支付龐大的藥費,而不得不放棄治療。

114年度健保總額協商將於本月25日展開,癌症希望基金會與台灣病友聯盟呼籲,期望總額協商討論合理保障新藥新醫療科技預算,不要限制藥品使用門檻,應逐步擴大規模,改善新藥不合理限縮,確保病人受到即時適切治療。

中山醫學大學副校長陳志毅指出,一名84歲肺腺癌2期患者,使用健保通過新藥後病況控制良好,但健保限制只支付2年補助,期滿後必需自費,老先生無力負擔每月10萬元藥費,在111年4月停藥後快速惡化,不幸於112年6月病逝。陳志毅表示,臨床上看到「平民」因重病淪為「貧民」,比比皆是。

57歲陳媽媽自費使用肺癌標靶藥物超過4年,總費用已逾700萬元,好不容易在今年初等到使用的標靶藥品納入健保給付,卻又因沒有經過化療失敗,造成健保不予給付,陳媽媽的女兒苦笑說本以為該藥納入健保後,家庭經濟可以獲得喘息,現在只能無奈又無力地面對不符合臨床實證的給付條件,仍得繼續自費治療。

癌症希望基金會倡議發展部主任蔡士敏表示,健保給付癌藥確實正在加速,112年至今通過納入健保給付的新藥共有15項,是過去110至111年僅通過納入給付7項新藥的2倍之多,108至今年8月期間納入健保給付的癌症新成分新藥共48個品項,卻有高達67%給付條件不符合國際指引。

以血液癌藥品為例,蔡士敏指出,16項新藥使用全被設限,肺癌8項新藥半數限縮,乳癌8項新藥62.5%被限縮。常見限縮條件3種,限縮療程或時間,給付時間到就下車;限縮使用對象,常是未經化療失敗不得使用;不得並用或替換,如免疫治療無效不得再申請標靶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