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指公益勸募條例久未修 籲政府儘速研修法令

 

監察院接獲檢舉,土耳其臺灣中心在網路以集資方式勸募,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監察院透過調查土耳其臺灣中心案,發現公益勸募條例許久未修正,未能符合當今網路世代,另群眾募(集)資主管機關不明,建議政府儘速研修法令及相關配套措施。

 

監委紀惠容、范巽綠、林盛豐調查指出,目前已是網路世代,社群媒體或網路平臺之集資活動,屢見不鮮,而公益勸募條例公布施行迄今,已超過17年未實質修正,在網路平臺的「集資」或「勸募」之間,定義不明,引起諸多爭議。衛生福利部因無力管轄,僅以不檢舉不處理方式應對;事實上,此法已有多位立法委員提出修正草案,衛福部宜與時俱進彙整各方意見,儘速提出具前瞻性的修法版本,以符合目前網路發達世代所需。

 

此外,監委也表示,雖然公益勸募條例主管機關為衛福部,但群眾募(集)資平臺至今卻無明確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如今網路群眾募(集)資平臺,已是近年快速發展的新興產業,規模日益龐大,相關爭議也日益增加,政府宜參考國際作法,強化相關法令規範,以維護募(集)資產業健全發展與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