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祕書長李俊俋前言不對後語 藍白齊轟「效能不彰」

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比絕未通過,賴清德總統帶頭聲請釋憲,行政院、立法院民進黨團、監察院跟進聲請釋憲,創下先例。監察院祕書長李俊俋更喊話立法院修憲,而非利用修法偷渡權力。民眾黨團砲轟,監察院睡了這麼多年,今天才突然驚醒,醒來卻是要反對民進黨過去疾呼的國會改革,民進黨主政下的監察院,早已從酬庸院升級為廢物院、打手院。

監察院指出,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監察調查權乃憲法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妨害與侵犯;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奔命,若監察院與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更將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並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意旨。

民眾黨團指出,李俊俋過去擔任立委時曾表示,「立院若無調查權,有如無牙老虎」;「應建立國會調查權以及要實施調查權會用到的聽證制度」。現在卻聲稱調查權只有監察院能專屬,髮夾彎不減速、自打臉也無所謂的表現,令人嘆為觀止。

民眾黨黨團質疑,李俊俋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甚至宣稱國會改革法案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違背權力分立原則,所以立院不該有調查權」,完全無視釋字585號早就明文肯認立法院應有調查權。

黃國昌駁斥,監察院的職權是彈劾、糾舉與審計,監院需要調查權,正如同核心職權是監督行政權,要審預算、審法案、處理條約的立法院,也需要調查權一般,毫無互斥。正因為監察院淪為廢物院、打手院,效能不彰,有志之士才屢屢呼籲必須進行改革,或由同樣被憲法賦權的立法院來補足監察院的失能。

黃國昌說, 2018年李俊俋曾在立法院主張監察院的地方巡察應廢除,至今卻仍存在,但成效不彰。觀察近8年監察院調查案件,1位監委平均1年調查不到12案,糾正案1年不到100案,彈劾案則是2021年16個、2022年27個、2023年20個,比馬政府時期的監察院效率還差。

黃國昌痛批,監察院會議沒有通過,祕書長就可以出來宣布監察院的決議,讓人瞠目結舌,監察院擺明配合民進黨,毫無獨立性,竟還有臉皮開記者會,沒經過監察院會議就作出決議,敗壞憲政體制。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抨擊,民進黨為了抵抗國會改革法案,先是抗爭杯葛,再由行政院提覆議,現在多路齊發,分別聲請釋憲,要用亂棒將國會改革法案打死在路上,以掩飾民進黨過去8年,官箴敗壞、貪汙橫行的亂象。

法律學者也說,憲政機關行使權力,只要有需要都可擁有調查權,且立院與監院的調查權對象不同,立院是對事、監察院是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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