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罵徐國勇「削錢、貪汙」 館長獲不起訴確定:未逾越評論範圍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底在直播中,批評前內政部長徐國勇「不知道削了多少錢耶!」、「他們上站到這個位置,就全力的貪汙」,徐國勇認為名譽受損,憤而對陳之漢提起誹謗罪告訴,台北地檢署二度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徐國勇不服再次提起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予以駁回,陳之漢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陳之漢去年11月7日晚間在直播節目中批評「當初徐國勇是民視節目的主持人耶,他到內政部長不知道削了多少錢耶!他們只需要安心的腐爛、安心的演,上站到這個位置,就全力的貪汙。」徐國勇認為館長的言論,影射他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貪污,腐爛等不實事項,認為館長已涉犯《刑法》第310條第1項的誹謗罪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徐國勇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尚有事證待釐清,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館長表示,他在直播節目中所說的「他們」是指民進黨,因為他被槍擊後沒有抓到人,才會用「貪污腐化」形容民進黨,他透過網路直播推銷自己的產品,都偎提到政治議題,而且告訴人徐國勇卸任內政部長一職後就去擔任民視主持人,他才會覺得告訴人削很多錢。
檢方認為,徐身為公眾人物,其言行受社會囑目之公益事項,徐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陳在其經營的健身館門口遭連開3槍,陳認為他被槍擊後警政單位迄未能找出真正主使者,質疑徐在部長政績,是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意見、評論,縱使言論尖酸刻薄令徐不快,但未逾越合理評論範圍,難認有毀損徐名譽的真正惡意,陳罪嫌不足,今年10月二度不起訴陳。
徐國勇對於這個結果不服,再次向台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北檢偵查已完備,徐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陳之漢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