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正妹後進廁所 員工:他姿勢很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吳姓男子被控在逛秋季旅展時,趁機以手機偷拍正妹工作人、Show Gril的裙底風光,因為姿勢很怪,被其他工作人員盯上,又被發現頻繁進出廁所,通報警方後,果真在吳男的手機內,發現正妹的裙底照,當場逮人,一審吳男被判拘役90天,提起上訴後,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考量吳男有悔意,且達成和解,上訴駁回,但給予吳男緩刑2年。

吳姓男子逛旅展時,專挑有正妹的攤位,以詭異姿勢參觀後,進入廁所,被旅展工作人員盯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吳姓男子逛旅展時,專挑有正妹的攤位,以詭異姿勢參觀後,進入廁所,被旅展工作人員盯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吳姓男子被控於2019年8月間,前往台北市的世貿一館參觀秋祭旅展,把開啟錄影功能的手機放進手提袋,專挑有Show Gril或是有短裙正妹的攤位逛。因為吳男每次「靠近」正妹的姿勢有些詭異,引起其他工作人員的注意,有工作人員查看吳男的行蹤,發現吳男每逛一陣子有正妹攤位後,就進到廁所裡,進出次數算是相當「頻繁」。

工作人員決定暗中報警,警方抵達,吳男正逛由陳姓、凌姓正妹看顧的攤位,警方當場在吳男的手提袋內,發現正持續錄影中的手機,進一步查找,也發現不少陳女、凌女及其她正妹的裙底風光影片,至少5人受害,立即逮捕吳男。

其實吳男是旅展常客,也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2018年就同樣在世貿一館的秋季旅展上,受不了「短裙誘惑」四處偷拍,最後被逮。

台北地檢署將吳男以妨害秘密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以2次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各判拘役50天,合併應執行90天,得易科罰金。但吳男不服,提起上訴。吳男強調,他坦承犯罪,也與陳姓、凌姓正妹達成和解,希望法官能給他緩刑機會、改過自新。

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吳男坦承犯行,且為一時失慮,也依約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各以4萬元賠償被害人,被害人表示願意原諒,因此駁回上訴,予以2年緩刑。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和渣男分手後「網路監視」驚見他 正妹怒:交往時就在偷
殺警判無罪/修法3方合作防脫罪 女法官:建司法精神機構
殺警判無罪/法官協會舉例英國 長期或終身監禁精神醫院
精力旺盛男「性侵機車」結果 要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