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暴斃前曾吃 嘉義豆奶攤被起訴

記者於慶璇/嘉義報導

嘉義縣豆奶攤民雄店去年四月傳出集體食物中毒,其中一名中正大學林姓碩士生因此暴斃,期間也曾到店用餐,經檢體化驗確認為食物中毒,家屬對業者提告。嘉義地檢署調查,發現該起食物中毒案,因店內生蛋汁遭汙染引發沙門氏桿菌,認為郭姓負責人及其太太等4人涉及過失致死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罪嫌,今(6)依法提起公訴。

▲嘉義豆奶攤民雄店負責人夫妻、執行長及店長遭起訴。(圖/資料照)

豆奶攤郭姓負責人夫妻、豆奶攤民雄店郭姓執行長、吳姓晚班女店長等4人遭起訴,其中郭姓負責人稱他僅負責公關業務,並未經手店裡實際經營業務;郭妻坦承自己是現場負責人;郭姓執行長則稱負責巡邏店務,現場狀況都是由吳姓女店長查看。

吳女坦承當日值班晚班店長,林姓碩士生用餐時,她在店內負責人員工作分派及餐點製作工作,而林生所食用的法式吐司,正是由她所製作。

▲林姓碩士生曾前往嘉義豆奶攤吃下法式吐司。(圖/資料照)

檢方調查,林姓碩士生至豆奶攤用餐後返回宿舍,開始陸續出現嘔吐、腹瀉、發燒等不適症狀,去年4月24日22時30分許,被人發現倒臥在地,已無生命跡象,經調閱林生就醫紀錄,生前並無重大疾病,經解剖化驗發現食物中毒、沙門氏菌感染病發腸胃炎,嗣後因嘔吐、腹瀉、脫水,導致代謝性衰竭、敗血性休克死亡。

案經嘉義縣衛生局調查,包含林姓碩士生在內共44名消費者,曾在發病前48小時內食用嘉義豆奶攤餐點,應為食品中毒群聚事件,其中15人檢出沙門氏菌,因此判定沙門氏菌為此事件病因物質。

檢方認為,民雄豆奶攤管理階層對於員工未盡防護說明及教導義務,任由員工在生蛋汁製程中發生蛋殼掉落地面逕行撿起、生蛋汁長時間處於室溫狀態、重複留用剩餘生蛋汁等情形,導致生蛋汁遭受污染與滋生沙門氏菌等風險,且未建立並落實員工烹調的標準作業流程,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相關4人,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提起公訴。

▲嘉義縣衛生局前往稽查。(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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