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所開張 又是國家級詐騙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蔡英文總統4月神來一筆,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隨即宣布台灣首個碳權交易所將於8月7日成立。然而,台灣真的自此邁入潔淨氣候時代?民進黨真的已跟國際接軌,業者不會再因歐盟課徵碳關稅(CBAM)而感到碳憂鬱嗎?

台灣的碳權交易所應是自願性交易的撮合平台,需有交易物件、買家及賣方,這三者缺一不可。所謂的碳權,並非實體的土地或商品,如同股票憑證,上面應載明可交易的負碳量。然而這會牽涉到幾個問題,目前環保署規定須強制碳盤查的企業僅287家,外加金管會規定的資本額10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約不超過500家。

沒有做過碳盤查的公司,我們無法得知他們的碳排量,政府也無法計算整體產業的碳排量。政府若沒有各產業的碳排量,又如何對比2050年的淨零目標,制訂各產業的排放總量上限?若沒有各產業的總量上限,又如何據以分配給各業者其排放額度呢?各業者若不知其排放額度,又如何決定他是超額排放,需買負碳量或減碳有成可賣憑證呢?

到現在為止,政府對各產業可排放總量此一議題的說法付之闕如,讓人懷疑,民進黨或許完全搞不懂何謂碳交易。

其次,關於碳交易的範疇,是台灣自己關起門來做,還是面向歐盟或美國接軌?歐盟CBAM,是以產品為單位,對其碳排量與歐盟產品差額來課徵憑證。美國乾淨競爭法(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則規範產品含碳量基準,若超過的話,每噸則課55美元的碳稅,且與歐盟計算標準不同。

小英政府隨口成立碳權交易所,卻未言明交易所的負碳量如何在歐盟或美國標準下折算,避免重複課稅。台灣如果不能與主要三大出口區歐盟、美國甚或大陸的檢核減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CER)接軌,做到相互採計及認證,業者又如何會有誘因在台灣交易呢?

最後,在淨零目標下,排放額度應是逐年下降,碳交易將因僧多粥少,成為賣方市場。換言之,能產生碳匯(負碳量)的技術及產業就變成重中之重。碳捕捉技術固然夯,但仍屬商轉前期,成本相當高。

而林業、負碳農法或循環農業所產生的碳匯則是眾所矚目的焦點,然如何計算以符合可測量、值得報告、可驗證的MRV(measurable, reportable, and verifiable)標準又是一個難題。台灣農業屬小農經濟,耕地面積都不大,產生碳匯總量有限,無法負擔國外VCS或GS認證標準之費用,然而不認證又無法交易。

以上都是政府開立碳權交易所前須先完成的配套機制,包括研究、預擬及徵詢等,動輒需2、3年的時間整備,而不是像民進黨政府這般毫無準備就開張了。無怪乎林修銘鎖定碳權交易所的三項功能: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買賣及諮詢,還有教育宣導。而今年主要工作為諮詢及宣導,也就是店雖開張了但還不賣貨。為了應付大小姐的隨口一句,古老的童話故事「國王(女皇)的新衣」要再次上演了,堪稱是國家級詐騙!

民進黨政府強力推動再生能源,已經造就出一批綠電黑金業者以及詐騙集團,貪婪吸食政府和台電的資源,轉為私人牟利。碳權交易所在毫無配套措施下貿然開張,莫不是再一次藉中和淨零和潔淨能源之名,由綠黑新貴讓碳權無中生有,透過交易施展吸金大法,將國家級詐騙再上綱一級?

(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