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防疫指揮體系運作 成員依程序列第2類施打名單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行政院今(10)日表示,行政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及參與行政院防疫會議的政務委員及顧問等人,是中央防疫指揮體系的一環,均被列入第2類人員施打名單,行政院依程序「就上開人員提出申請並施打疫苗」。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及參與行政院防疫會議之政務委員及顧問等人員,均屬有必要進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會,以及出席行政院邀集包括指揮中心指揮官等,召開防疫會議之決策及執行防疫任務人員,以維持國家之防疫能量。為確保防疫指揮體系正常運作,及考量參與中央防疫會議成員,每日均有長時間、室內空間與近距離接觸,故均列入第2類人員並建議其施打疫苗。

羅秉成說,相關人員是中央防疫指揮體系的一環,均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2類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政府人員,為確保相關防疫機制於疫情期間得以正常運作,行政院即依程序就上開人員提出申請並施打疫苗。

為確保防疫指揮體系正常運作,參與中央防疫會議成員,均列入第2類人員並建議其施打疫苗。(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