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納環評 遭疑權責劃分不清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 3日電)經濟部礦務局今天舉辦第一場礦業法修正草案公聽會,礦業法納入環評及原民諮商同意權部分引發權責劃分不清的疑慮,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在會中表示,會盡快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

立法院上月召開臨時會,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及礦業法修正草案排入議程,但礦業法修正條文只審了17條,許多關鍵條文尚未展開討論,礦務局今天在台北舉辦公聽會,後續將再前往東西部主要礦區所在的苗栗及花蓮,聽取各界意見後,爭取在立院下會期前將草案修正為最適切的版本。

這次修法納入「環評」及原住民「諮商同意權」,除未做過環評的礦場要補辦之外,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今天表示,原民諮商同意權擬比照環評。但多位學者及業者在公聽會現場對修法重視環境及原民問題雖表達認同,卻不贊成將其納入礦業法中,認為會造成權責不清的問題。

工商協進會代表李錦樹表示,環評應由主管機關環保署在環評法中修法,原民諮商同意權則歸於原民會主管的原基法,經濟部這次修法納入這兩部分,會造成權責劃分不清,也與過去立法體例不符。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坦言,與環保署協商過程中,就已發現權責劃分問題,經濟部將盡快另外召開會議,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法制面問題。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在會中建議將礦權及礦業用地審查程序二合一,與其他先進國家看齊,王美花說,她其實早就提出這個問題,但若要更動到此程度,茲事體大,不是9月就能送到行政院的議題。

王美花說,要修好法,有很多細節要處理,但目前遇到一大難題是,因修法而暫停礦權展限審查,迄今已有45家停審,隨著前一次礦權到期,到年底估將增加至67家,「真的是在跟時間賽跑」。

根據現行礦業法,業者在申請展限期間不須停工,暫時還不會對業者造成影響,但楊偉甫補充,修法若遲遲不能完成,外界可能產生圖利特定業者的疑慮。

修好法並不容易,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蔡志方提出建議,認為修法急不得,並指出立院要求停審展限申請有違憲疑慮,王美花也說,已有業者醞釀要提出行政訴訟。10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