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租金補貼今起開放申請 每月最高領8千

【時報-台北電】今年度住宅補貼今天起受理申請,受理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民眾只要將所需資料備妥,在線上申請即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租金補貼有分級制度,最高每個月可拿到8000元。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期間為8月2日至31日,受理申請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大類,只不過今年受到新冠肺炎衝擊影響,取消放臨櫃申請,改採線上、郵寄及舊戶同意帶入前次資料方式受理申請。

營建署指出,住宅補貼有計畫戶數,因此對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的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所以租金補貼也會實施分級制度,補貼金額分別從2000至8000元不等。另外,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可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現為0.312%)。

營建署說明,租屋族欲申請租金補貼者,需檢附租約、郵局存摺、建物登記資料,未租屋者雖不用檢附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資料,但仍需檢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購屋者則需備妥權狀、貸款餘額證明,且申請資格為近2年內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者,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雖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但於完成購屋辦理一般貸款後,務必將前開資料補寄給地方政府,經確認符合規定後才可轉換優惠利率。

另外,營建署說,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象為僅持有1間,且屋齡超過10年的住宅,檢附該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提出申請,待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資格後,才可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貸款,辦理修繕作業。

營建署提醒,凡是申請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皆需檢附基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跟配偶不同戶籍,兩人的戶口名簿都需檢附。若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及居留證。(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