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何須阻擋國家主人的評審?

選舉與罷免都是國家主人對公僕的評審,所有公職都應該面對,基隆選委會卻以技術阻擋國家主人的評審。

關於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一案,基隆選委會七月九日起展開連署人的名冊查對工作。基隆市選委會總幹事張淵翔表示,民眾收到查詢單後,務必回函,否則視同無效連署人;只不過,這樣的查核標準與中央選舉委員會的認定標準不一致,此發佈讓人感覺基隆市選委會明顯以自訂的規則護航謝國樑。

基隆市選委會目前正在進行第二階段連署書的查對工作,針對不合格認定問題引發爭議。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日前指控謝國樑動用「市府機器」,並且動員多名里長要求民眾簽署「查詢人個資被盜用於簽署罷免市長連署書」單,目的是讓更多的連署書作廢。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對此提出嚴正譴責,指控市府兩種作為阻撓罷免案:第一是對於有疑義的連署書寄出查詢單未回覆就逕行認定無效;第二是透過里長找民眾聲明個資被盜用以便撤銷連署以降低連署數。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第一階段提議人數,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一%以上;罷免第二階段以連署方式,人數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十%以上;罷免第三階段是投票,一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二是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罷免案就會通過。依相關流程,七月九日基隆市選委會已經在進行連署書查核工作來看,最快九月最慢十二月就會由基隆市民投票決定謝國樑是否能繼續擔任基隆市長,情勢對謝不利,其團隊卻用行政手段試圖去阻止該罷免案成案。

但是,基隆市選委會以雙掛號寄出的查詢單,若民眾未回覆就將其連署單視為無效的查核標準,是合法還是片面規定?實際翻查二○二○年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的紀錄,當時高雄市選委會寄出二二七一件查詢單,也有一○九三位民眾未回覆,將近半數,但是高雄市選委會仍認定未回覆者屬於有效連署人。對此認定中選會也表示,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回覆查詢單,就做為刪除連署人名冊的事由。認定罷免連署單有效與否,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可做為參考。

針對韓國瑜市長罷免案,高雄選委會曾將查詢單「未能得其表示」的狀況提報委員會討論。選委會共寄出二二七一件,答覆「是」者計一一一七件,回覆「否」者僅有十一件,另外「未能得其表示」,包含未簽名、未勾選等廿八件、郵局退件廿二件、未回覆一○九三件,合計一一四三件。如何認定並沒有詳細規定,當下會議決議,進行罷免案相關作業檢討時,應將此情形訂定更為明確,以資遵循,未回覆者只要資料正確仍是有效連署。基隆市選委會在連署送達前沒有明確規定,可卓參高雄經驗。

基隆市民既已依法依規定簽署連署書並送交,向選委會回函與否並非必需程序,反而在收到雙掛號之際變成參與連署的民眾姓名和住址被曝光了!欲踢除更多連署書的行徑讓人感覺謝國樑市長火燒屁股,基隆市選委會刻意護航的動作恐怕會愈幫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