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公投與選舉性質迥異
││台灣的選舉,有政治意識及人脈等投票部隊加入投票,不宜由這些人決定公共政策,公投不適合與選舉合併舉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積極排審公投法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主張恢復「公投綁大選」,外界解讀修法旨在為「反廢死公投」做準備,並以最速件發出內政委員會甲級動員通知,包含中國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委員、副書記長及不分區立委都要出席,力拚「公投綁大選」修法送出委員會。黨團人士表示,反廢死小組就是針對日前大法官做出的死刑有條件合憲,事實上是「實質廢死」的判決,因此黨團決定把廢死議題拉到公投層級,並修法讓公投綁大選。
針對「公投綁大選」議題,內政部表示,選務機關的執行量能否負荷,以及是否影響投開票作業,均須審慎衡酌。立法院已於二○一九年六月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將公投與大選脫鉤,並於每二年投票一次。而二○二一年的公投結果也否決大選綁公投提案,若再修正為大選綁公投,似與選民期待及意向並不相符。
正常民主國家,必定司法遵照法律,而立法依循民意。中國國民黨多數人反對廢死,因而希望以公投的手段抑制廢死。只是廢死屬公共政策,而多數台灣人對公共政策不關心,出席投票的人不多,所以各項公投很難超越四分之一公民同意的門檻,羅智強等人希望大選綁公投,出席選舉的人順便公投,以提升公投的投票率。若能提升公投的投票率以顯現真正的民意乃好事一樁,只是要如何顯現真正的民意是重要的課題。
公投是要決定公共政策,在台灣會關心公共政策的人不多,所以公投很難超越門檻,地方性的公投由於公民較少,較容易動員,有機會超越四分之一公民同意的門檻,全國性的公投則很難過關。事實上不只台灣,美國也一樣很多人不關心公共政策,選舉時不關心公共政策者不出席投票,造成美國的選舉,投票率非常低。
在美國的選舉,不關心公共政策者不會出席投票,在台灣反而成為投票部隊,他們依循人脈及政治意識來投票,己方的候選人再差也一樣支持,對方候選人再優秀也照樣抵制。台灣的選舉投票率極高,因為這些投票部隊出席投票的意願很高。而公投乃屬公共政策,投票部隊興趣缺缺。
二○一八年的所有公投案與大選合併舉行,幾乎案案都過關,除了關心公共政策者會依循公投的內容來投票,而選舉的投票部隊既然出席參加選舉的投票,當然也順便參加公投,他們並不關心公投的內容,而是依循提出公投的政黨來決定反對或贊成,公投變成對政黨的認同投票,逼得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修法將公投與大選脫鉤。
很多廢死國家其主流民意支持廢死,因而立法廢死,台灣當然不能盲目的跟著別人廢死,而由主流民意來決定。根據民調,多數人反對廢死,只是民調可顯示民意,但不能代表民意,公投才能代表民意,然而台灣人普遍不關心公共政策,所以公投的投票率太低,反廢死人士雖然有把握反廢死者遠比贊成者多,可是不可能超過公民的四分之一門檻,因而主張公投綁大選以提升公投的投票率,問題是大選有太多投票部隊,他們心中並無公共政策,由他們來公投會扭曲主流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