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國土計畫法之亂,中央怠惰、溝通失靈
原訂明年四月三十日實施的國土計畫法,最近遭到跨黨派立委和地方政府強烈反彈,紛紛要求展延,再加上已經氾濫成災的綠電之亂,不僅曝露民進黨政府的行政怠惰與溝通失靈,也顯現中央爭功諉過、嫁禍地方的心態。
國土計畫法早在二0一五年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即已完成立法,原本是要將以往相互獨立的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及國家公園計畫等空間規劃,進行系統性整合,以解決過去區域計畫下非都市土地開發管制不力、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的複雜管理方式等問題,但因為涉及土地開發的龐大利益,各方意見分歧,二0二0年已經展延一次,如今再度出現展延的呼籲,自然是沒有擺平爭議。
就事論事,國土計畫法通過將近十年,眼見明年四月即將上路,至今仍有子法配套不足、中央與地方步調不一、相關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整合、產業照顧與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並且還有九個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是否應該展延?確實應該嚴肅思考。
問題是,過去幾年民進黨政府對於國土計畫法的實施,並未擔心會有問題。今年二月國土署明確指出,新制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施行,最晚在明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公告;當藍營執政的雲林、苗栗等縣市紛紛提出疑慮時,當時的內政部長林右昌答詢時公開宣示「將依法、照期程進行」,行政院也支持此一立場;甚至到前幾天,內政部長劉世芳都還一再表示「政府依法行政,如期上路是最大目標」。這顯然表示,中央政府很有把握,認定國土法如期上路沒有問題。
既然如此,包括黨團書記長蔡易餘在內的民進黨二十二名立委,又何必跳出來要求展延?這難道是民進黨立法部門故意跟行政部門唱反調?還是安排好在唱雙簧?
其次,如果民進黨政府明知地方政府和農民對國土法的實施存有諸多疑慮,為什麼過去三年卻不加強溝通協調,也不加速擬定相關子法?
事實上,根據媒體披露,今年九月行政院曾召開兩次跨部會討論,當時農業部代表堅定表示「百分之九十九的地方區農會都反對國土法」;而力主如期實施的劉世芳,當時還以為國土法只有二十幾個子法需要增訂,透過各部會行政命令即可解決,但經與會者提醒才發現除了子法,與國土法相關的農業發展條例、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散落各部會的法律,也必須經過立法院修法,即使馬上提案,本會期也沒有可能全部完成修法,縱使「想要硬推也推不動」。
顯而易見,國土法不能如期上路,中央政府要負起主要責任,主管機關若不是怠忽職守,就是根本沒有體察問題的嚴重性。然而,民進黨立委卻強調沒有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九個縣市,沒有一個是民進黨執政,地方政府要負起責任。
這種「有功歸諸中央,有過嫁禍地方」的心態,不只國土法,綠電亂象亦復如此。過去幾年來,在「發展綠能」的大帽子下,民進黨政府一再放寬業者在農林漁牧區施作光電標準,農地、魚塭、濕地大批轉為光電使用。地方政府若是嚴格把關,就被扣上「阻礙綠能發展」的大帽子;如過輕易通過,又會被攻擊「放任破壞環境」。換言之,地方政府執行中央能源政策,卻要承擔主要責任與後果,這才是當前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