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應正視標線型人行道亂象

台北市有近二千條標線型人行道,是以路面邊線區隔車道與行人通行空間。有民眾反映,部分人行道上有許多障礙物,例如燈桿、變電箱等,路面也高低不平,行人遇到這些障礙物,還是得走出人行道到馬路上險象環生;也有民眾指出,部分標線型人行道設置在單行道旁,因原本六米以下巷道寬道就窄,行人走在人行道上,若車輛從後方來,行人為避免被車輛不小心A到,還得「自求多福」側身退到路邊,讓車輛先通過,不代表有畫設「標線型人行道」的地方就絕對安全無虞,所衍生的問題,值得政府相關單位重視。

事實上,標線型行人行道有許多缺點,亟待政府相關單位改善,其一,多設在巷道內馬路一側,綠色或白色鋪面不乏有水溝蓋及水溝蓋孔,有些水溝蓋周圍,已出現裂縫或破損嚴重,部分路面更是高低不平,行人或行動不便的族群走在上面,並不能保證完全不會扭到腳或不小心而跌倒,顯示政府相關單位當初劃設時,考慮並不是很周延,建議考慮將這些標線型人行道的障礙物移除,讓民眾安全通行更有保障。

其二,部分標線型人行道上,有早餐店、幼兒園等商店,偶會有機車臨停購物或接送小孩,但畫設標線行人行道後,民眾擔心遭到開單而屢屢向民代陳情,希望能塗銷該路段的標線型人行道,以避免「擾民」,顯示部分路段並未考慮到當地民眾實際需要,建議政府要聆聽當地民意,提出改善方案以回應民意。

其三,一條道路或巷道原則上畫設標線行人行道以單側為宜,若同時畫設道路兩側,就會壓縮到汽機車原本行駛寬度,甚至汽、機車停車位會連帶遭到塗銷,造成汽機車停車位不足現象,類似問題建議地方政府要採取「雙贏原則」,例如綠色鋪面的人行道旁,視民眾停車需求,仍可設置ㄇ字型停車格,不要因畫設人行道,剝奪機車族原本的停車權益。

其四,標線型人行道與實體人行道不同,兩者並未有高低落差,常見時而被汽機車占用,導致行人還是要走到馬路上,形成「有畫跟沒畫一樣」,建議政府相關單位要加強宣導,如汽機車經勸導後,依然無視於標線型人行道應優先禮讓行人通行的規定,依法取締,以免淪為另一種「行人地獄」。

另,曾有地方政府並未考慮到原本讓汽機車行駛的道路寬度就不是很寬,又將標線型人行道「畫得過寬」,致使眾多機車於路口停等紅燈時,或轉彎容易騎到綠色人行道上而收到罰單,這樣的路段,也要進一步評估,調整寬度,免生爭議。

不可諱言,標線型人行道的安全性,較實體人行道為低,若道路達到一定寬度,長遠作法還是應以設置實體人行道對行人通行較有保障。標線型人行道充其量僅為過渡期,或暫時供行人通行之用,因不具長遠性,呼籲地方政府不宜在所有道路上浮濫畫設。

綜上所述,標線型人行道畫設,是為了讓行人通行更加安全,如今有民眾提出路面不平、有障礙物、遭汽機車違規占用、讓商家營運、接送小孩不便、畫設過寬、未能因地制宜等缺點,呼籲地方政府要聆聽當地民眾聲音,逐一檢討改善,若經進一步評估後,部分路段已不符合當地民眾需要,也要從善如流予以塗銷,以免造成用路人無所適從,通行更加不便,使這項政策美意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