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給教師工會會務假 提案通過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二十一日審查議員提案時,由議員蔡育輝等人提案,要求於《教師法》修正通過取得法源前,應確實依據監察院糾正案,禁止給予教師擔任教育產業工會、教師工會、教師會理監事會務假,因議員朱正軒持不同意見,雙方一度你來我往,因該案有超過半數議員連署,幾經討論,決定照案通過。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會依法行政、尊重議會決定。
蔡育輝針對教師工會人員會務假議題,從教育局工作報告、個人自由發言、審查教育局預算時,多次提出,幾經討論,後提出附帶決議後過關,要求教師擔任工會理監事應以任課以外時間辦理,除理事長另外約定,理監事合計每月最高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小時,且應「事前審核、事後查核」,且工會理監事所屬學校須完成上述條件,使得動支預算。
另由蔡育輝、邱莉莉、曾培雅、李中岑、許至椿、林燕祝提案,獲得議會過半數議員連署,要求在教師法修正通過,取得法源前,應依監察院糾正案內容,禁止給予教師相關工會、教師會理監事會務假。討論到該案時,朱正軒提出不同見解,認為應推動團體協商,且提案內容誤導,讓外界認為議會打壓工會,此話引起蔡育輝不快,直批朱正軒曲解內容,且全案他已經提告,雙方你來我往、相互攻防。
穎艾達利強調,提案內容沒有問題,也無違反法規,照案通過並無錯,多位議員也陸續發言,建議朱正軒若有意見,可另提案,現場議員也要求鄭新輝回應,他指會依法行政,尊重議會,幾經逼問,承認監察院的確認為不適合。根據函文,要求「勿再依往例給予教師工會理、監事固定每週減課和會務假,以免違法」。該案因有超過半數議員連署認同,全案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