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第2波 和春技術學院等4校法人解散 校產歸公

教育部今天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正式核定和春技術學院(高雄市)、中州科技大學(彰化縣)、首府大學(台南市)、以及華洲工家(屏東縣)等4校的學校法人「解散」,是退場條例上路後第2波。另解散後剩餘校產將「歸公」,由承接的政府部門價購部分建物或土地,協助清償帳務,並償還退場基金預先墊付的款項。

教育部21日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正式核定和春技術學院(圖)、中州科技大學、首府大學、以及華洲工家等4校的學校法人「解散」。(中央社資料照)
教育部21日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正式核定和春技術學院(圖)、中州科技大學、首府大學、以及華洲工家等4校的學校法人「解散」。(中央社資料照)

教育部自民國111年8月展開私校退場審議,現行程序依序是預警、專案輔導、停止全部招生、重組董事會、停辦、解散學校法人。高美醫專於去年法人解散,是退場條例上路後最早走上「解散」的大專(另有多所高中職解散),今天則是第2波。而4校法人解散後,將辦理學校法人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教育部並以新聞稿說明4校的學生、教職員及校產等安置情形。

學生部分,於4校停辦之後,教育部已至各校辦理安置學生說明會,並安置學生共330人,其中和春技術學院安置學生18人、中州科技大學安置學生216人、台灣首府大學安置學生96人。另屏東縣私立華洲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法人解散案,屬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停辦時已無學生。

各校教職員部分,則依退場條例規定重組董事會後發給教職員工慰助金並透過「高階人力躍升平台」提供教職員轉職訊息及第二專長培訓等服務;另透過私校獎補助,補助聘任退場學校教師之學校人事經費,以鼓勵其他學校聘任相關教師。

至於退場學校校地及建物,則由行政院召開退場學校校地運用跨部會會議,由教育部盤點校地資料,徵詢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是否有使用需求,以達退場學校校地運用效益最大化,並維護校產公共性。

以中州科大為例,一度傳出要規畫為社會住宅。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今天表示,評估認為離市區仍有一段距離,距離高鐵站也要30分鐘,地點不是那麼適合做社宅。後續決定由內政部承接,將作為民防訓練場地。

教育部21日正式核定和春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 首府大學、屏東縣華洲工家等4校法人「解散」,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中)在退審會結束後出面說明相關細節。(中央社)
教育部21日正式核定和春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 首府大學、屏東縣華洲工家等4校法人「解散」,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中)在退審會結束後出面說明相關細節。(中央社)

中州科大退場時,約有新台幣3億元負債,包括申請退場基金墊付的款項,也必須還款。因此,內政部將以「價購」的方式,拿出3億元購買中州4棟建物和土地,協助學校法人清償債務,剩下的校產則是直接「贈與」內政部。

柯今尉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對承接方最有利,如果由私校法人自行變賣校產,可能會優先賣出接近馬路的建築物、學生宿舍等最好變賣的資產,使承接方無法獲得完整校地。

台首大校地是向台糖承租,退場留下1億元債務。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梁學政表示,台南市政府規畫承接作為「大曾文願景園區」,已承諾逐年編列預算,價購台首大一部分的不動產,協助清償債務,土地則是向台糖續租。

梁學政表示,對政府單位來說,出一小部分錢取得退場學校校產,應是划算的。例如台首大的地上物市值約14億元,台南市花1億元取得,且建築物基本上都可以馬上使用,「價值大於付出的錢。」

和春學院退場時財務尚可,董事會直接運用校內經費發放資遣、離職、退休慰助金,剩餘校產歸屬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不須拿錢清償債務,不過和春約一半的校地是向台糖租借,之後高市府須編列預算承租。

全國私校工會副理事長尤榮輝分析,今天核定的3所大專是主動報請教育部核定解散,華洲工家則是屆期未復辦也未改辦,因而被令解散。

尤榮輝表示,和春、中州、台首大的學校法人解散,再一次為私校教育敲下警鐘。在目前物價高漲、學費凍漲、生源減少,政府補助不足等不合理的辦學結構下,不堪虧損的私校必然先「學店化」後再走向退場,品質惡化及大量退場幾乎是不可逆的趨勢,考生及教職員要謹慎因應。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