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細則通過 規範終止租約要件

內政部今天通過訂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範提前終止租約要件、租稅優惠認定方式等,以利六月廿七日租賃條例施行後實務面執行。 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通過訂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重點包括為避免出租人或承租人濫用租賃條例得提前終止租約規定,明定出租人因重新建築而提前終止租約,應提出「拆除執照」或依建築法規定「免請領拆除執照證明」,以認定達法定終止租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