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請尊重憲法、回應各界訴求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行政院國會擴權法案窒礙難行,總統賴清德今(11)日核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案。行政院表示,行政院亦於今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並強調,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行政院表示,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經詳細研議,認有違反憲法上民主原則、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而侵害人權之虞。

行政院指出,其中,包括「審議程序不符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瑕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質詢權、調查權、聽證之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人事同意權之行使相關規定,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且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不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之處罰規定;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之處罰,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等,皆有窒礙難行之處。

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強調,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原文出處:快新聞/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請尊重憲法、回應各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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