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審理法 朝野同意先開公聽會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0日審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等案,會中藍白立委提案,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在場朝野立委均同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0日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等案,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
關於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的立法緣由,司法院報告說,為建構更具專業、效能及符合國際趨勢的稅務行政訴訟制度,並回應各界對於澈底解決稅務紛爭的審理需求,有制定專法進行制度性變革的必要,以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引進總額主義精神所生相關實務疑義與未解問題等。
司法院指出,草案重點包括破除萬年稅單,以課稅處分作為撤銷訴訟的程序標的;落實總額主義,建構訴訟上配套措施;強化行政法院審理權限,澈底解決稅務爭議;設置稅務審查官,增強行政法院審理效能;優化暫時權利保護制度,衡平租稅保全與人民救濟實效等。
對此,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以及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翁曉玲、謝龍介提出臨時提案指出,該草案以專法形式變更稅務行政訴訟制度,並設置稅務審查官、賦予當事人及第三人協力義務、擴大律師強制代理範圍等,影響層面至深且遠。
黃國昌等人表示,為求審慎,建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本案逐條審查前,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共同集思廣益,以確保立法的周延。
討論過程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莊瑞雄等人都支持召開公聽會。吳思瑤指出,審議任何議案前,應好好踐行民主討論程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立場也認為要多元討論,但希望大家要有一樣的標準,針對憲法訴訟法的修法,影響台灣憲政運作至深且遠,也應該要召開公聽會。
由於朝野立委均同意舉辦公聽會,因此委員會僅進行詢答,未進入法案逐條審查階段。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散會前指出,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