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保障電動車主社區充電 營建署:研商修法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29日電)時力立委陳椒華今天說,政府鼓勵電動車,電動車主卻陳情無法說服社區管委會在社區車位安裝充電設備,內政部應修法保障車主權益。營建署建管組長高文婷說,目前已將公寓大廈設置充電設施事宜納入修法議題,進行研商。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天召開電動車充電設備設置議題公聽會。
劉建國表示,電動車不能直接換電池,理想情況是讓車主在家中停車場充電,但安裝充電樁會與管委會發生爭議。
陳椒華說,政府鼓勵電動車,許多電動車主卻陳情無法說服社區管委會同意在社區車位安裝充電設備,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設置管線必須經過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同意,希望內政部修法保障車主權益,調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管委會權限,讓車主符合條件時,管委會應同意設置充電樁。
CLEAN AIR CAR電動車推廣小組的蔡宏琨說,管委會將充電樁問題丟給區權會,但區權會1年召開1次即可,緩不濟急,希望修法明定充電樁設置為通常使用方法。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長高文婷表示,目前充電樁常見爭議包括是否增加公共用電、消防設備能否因應充電設備火災、美觀影響等,內政部今年已啟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法,並將公寓大廈設置充電設備管線議題納入修正草案討論事項。
經濟部能源局專委陳景生表示,經濟部已明文規範充電系統配線方法、設備構造、控制與保護等,能源局也正研擬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問答集以供民眾參考,預定年底發布宣導手冊。(編輯:蘇龍麒)11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