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涉貪判刑喊冤 嗆要無黨籍參選縣長

陳超明嗆要參選縣長讓民意決定他的人格。(本報資料照片)
陳超明嗆要參選縣長讓民意決定他的人格。(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昨天一審判決,其中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7年8月、褫奪公權3年。陳超明對此喊冤,還嗆聲參選苗栗縣長,據傳他可能將以無黨籍身分參選。

陳超明昨天強調依法上訴,並在社群發文指稱,他準備參選,請有志、有識的好朋友,準備動員。服務苗栗30多年,由有錢變沒錢,由苗栗民意決定我的清白,並非由政治司法決定,他要用克難方式進行選舉。他強調,要擬參選聲明稿,本無意參選,現不得已為之,由苗栗民意判斷我的人格。

根據了解,陳超明似乎有意以無黨籍投入下屆縣長的選舉,他認為政府不怕立委、只怕地方首長,因此讓他參選的念頭越加強烈,據傳他已準備參選聲明稿跟文宣,可能近期就會對外公布。